一、標的信息:
湖州南潯城投千金污水處理有限公司38項報廢資產設備轉讓,掛牌價格14.3002萬元,保證金3萬元。
二、掛牌、報名、報價時間: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12-13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12-26
掛牌網站:浙交匯
自由報價開始時間2024.12.13 00:00:00
限時報價開始時間2024.12.27 10:00:00
三、受讓資格: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四、注意事項:
1.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含增值稅價格,轉讓完成后轉讓方將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為13%,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2.受讓方必須在其被確定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3.受讓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交易合同》(樣稿)中除受讓方相關信息及“成交價款”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4.受讓方須在合同簽訂當天一次性向轉讓方指定賬戶另支付3萬元拆運安全履約保證金(具體以交易合同為準)。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受讓方依約履行各項義務,
無違約及違反維穩、安全、治安、消防、環保等情況,受讓方如期完成全部標的物的搬運及現場清理工作,并經轉讓方驗收合格后,受讓方提出退還履約保證金申請,
在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5.標的交割及裝運特別注意事項:
(1)《標的清單》僅供參考,具體實物以轉讓方現場警戒線范圍內指定的實物為準,清單中的重量為評估重量,僅供參考,如與實際不一致不影響成交價格,
移交時不過磅。轉讓方不負責提供標的原購置憑證、說明書等原始資料。受讓方不得在受讓后對標的提出任何異議。
(2)受讓方付清轉讓價款后3個工作日內轉、受讓雙方完成標的物的交割工作,并辦理相關交割書面手續。受讓方接收人必須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3)自轉讓雙方簽訂《交易合同》之日起,轉讓標的的權屬歸受讓方所有。受讓方應自行承擔轉讓標的妥善保管的責任和義務。轉讓交割日之后發生的轉讓標的物失竊、
損毀等損失的情形,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受讓方必須按轉讓方要求自行解決所有標的的拆卸、裝載、運輸工作,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含但不限于標的的裝載、分類、拆解、運輸等)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受讓方必須事前充分考慮拆卸、裝載、運輸過程所需的各種成本費用及風險。在拆運過程中不能影響所在單位的正常秩序,不能損壞建(構)筑物、場地及非轉讓范圍內的設備、
設施,場地應在裝運結束時同時清理完畢。
(5)受讓方在作業過程中禁止使用明火,不能破壞墻體和地坪,在施工期間需保證不能產生有毒氣體和大量的油漬,現場的垃圾需徹底清理干凈。
(6)受讓方應對拆卸、裝載、運輸全過程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承擔全部責任。如在拆、裝、運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一切法律、經濟責任全部由受讓方承擔。
(7)標的交割后具體的作業時間、人員登記及作業要求須嚴格服從轉讓方的管理。受讓方應在交割完成之日起10日內,完成全部標的拆除、裝載、運輸及現場清理工作,
并經轉讓方驗收合格,逾期一天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500元/天。逾期10日(含)仍未完工的,剩余未外運標的視為受讓方放棄,由轉讓方自行處置,
由此產生的處置費用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受讓方承擔,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8)受讓方必須按照轉讓方要求將本項目所涉及廢舊物資完成全部外運工作,包括無價值或對受讓方產生費用負擔的部分,
該部分外運所產生的費用已在轉讓總成交價款中體現,均由受讓方承擔。
6.標的看樣聯系人:葉先生 15157257374
湖州晟昌行產權交易拍賣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